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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3-26

各单位: 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17号)的精神,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424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2(星期日)为正常周末休息,43(星期一)补休,44(星期二)清明节,为法定假日。41(星期六)正常上班,执行43(星期一)的工作安排。
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妥善处置,及时报告。每位师生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,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尽量减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,确保假期平安祥和。

 

北京印刷学院学校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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