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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3-19

各单位: 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712号)的精神,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45日至7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5日(星期四)清明节,为法定假日。47日(星期六)为正常周末休息。46日(星期五)调休。4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执行46日(星期五)的工作安排。
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妥善处置,及时报告。每位师生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,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尽量减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,确保假期平安祥和。

 

北京印刷学院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3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