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及相关人员: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卫生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》和我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,根据无烟学校(高校)的参考标准,在露天、通风、偏僻的地方,按30亩一个吸烟区设置,分别在本校区、北校区和西校区设立吸烟区。
一、分布
本校区(7个):
1.体育馆西北角
2.办公楼(综合楼)南面转梯旁
3.第一变电室院内南面
4.第三食堂东墙外
5.3号宿舍楼西墙下
6.教A楼西北角甬道旁
7.教C楼与教D楼间花园甬道
北校区(2个):
1.综合楼西南角宣传栏后
2.1号学生公寓与2号教师楼间靠南
西校区(1个):
校区北门东侧
二、要求
1.吸烟人员进入吸烟区内吸烟;
2.吸烟后将烟头放入吸烟区内设置的烟池内;
3.爱护吸烟区内的设施;
4.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。
请全校师生自觉遵守,互相监督,彼此尊重,主动戒烟,积极劝戒,为创建无烟学校做出努力。
学校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六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