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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印刷学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:2015-04-28    

    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,营造党内民主氛围,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根据《北京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》》及《北京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实施细则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    一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

    (一)指导思想

   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尊重党员主体地位,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、基层民主建设,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,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,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。

    (二)基本原则

    1.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,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学校发展的积极性,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。

    2.积极稳妥,依纪依法。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,党内事务除依规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,应按照党纪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校党员公开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体系,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。

    3.真实公正,规范科学。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透明,保证内容真实、程序公正、公开适时,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

    4.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。采取适当形式重点公开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、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师生、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。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防止形式主义。

    (三)目标要求

    到2011年底,学校党务公开工作要达到“公开形式标准化、公开内容规范化、公开工作制度化”的基本目标。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,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,使党务公开工作发挥积极作用,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,党内监督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作用更加明显,党务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,党员群众对党建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。

    二、党务公开的内容、程序、方式和时限

    (一)公开内容

    凡属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,凡是学校党员、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决策、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开展、落实情况,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,都应依纪依规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、适时予以公开。

    1.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。主要包括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;研究制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、重大项目、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,工作部署的情况;党组织任期目标、阶段性工作部署、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。

    2.党的思想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、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。

    3.党的组织管理情况。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、主要职责、机构调整、换届选举,党员发展、民主评议、创先争优,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,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。

    4.领导班子建设情况。领导班子职责分工、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执行民主集中制,召开民主生活会,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。

    5.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。干部选拔任用、轮岗交流、考核奖惩,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。

    6.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。听取、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,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,接待来信来访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。

    7.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。执行廉洁自律规定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。

    8.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。

    (二)公开程序

    1.党委各职能部门应依据《北京高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》(附件2)适时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按其要求进行公开。

    2.对于未列入目录,而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求公开的内容,由责任部门提交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,并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的范围、形式等。

    3.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,对党务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,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。

    (三)公开方式

    1.对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,可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、文件、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。

    2.对校内公开的事项,可主要通过党务公开栏、办公系统、情况通报会、工会教代会、校报等途径进行公开。

    3.对社会公开的事项,可主要通过校园网、报纸、网络等校外媒体进行公开。

    (四)公开时限

    1.长期公开。指具有长期性、稳定性的工作,需在长时间内对党员群众公开,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、党的政策规定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程序等,应每年公开一次。

    2.阶段公开。指阶段性工作或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,如党组织的重要会议、为民办实事、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,应适时公开。

    3.即时公开。指动态性、临时性、应急性的工作,如领导活动和讲话、干部考察预告、任前公示、发展党员公示等,应根据情况每月公开一次或随时公开。

    三、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

    (一)例行公开制度

    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,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,及时主动公开。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公开事项如需变更、撤销或终止,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后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。

    (二)信息反馈制度

    按照“谁公开、谁负责,谁收集、谁反馈”的原则,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,要认真讨论研究,并根据需要实行再次公开。

    四、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

    (一)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

    党委要将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从实际出发,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。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(附件1),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。

    (二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

    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先导,充分运用校内报刊、校园网等媒体,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做法、经验和成效。

    (三)加强党务公开平台建设

    遵循实用、牢固、醒目的原则,设立统一规格的党务公开栏,并做到定期维护。要充分利用校园网、电子显示屏等公开载体,建立党务公开网站,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。

    (四)健全制度,规范操作

    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,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,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,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