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北京印刷学院名义向不相隶属的同级机关行文,适用此流程。
起草:行文单位起草公文,到综合楼605领取并填写《北京印刷学院行政办文审批单》中“主办单位与拟稿人”、“事由”(即文件标题)、“附件”(如文件有附件则填写附件名称)、“主送”、“抄送”项目。
审稿:行文单位将公文草稿报部门主管领导核稿,在《审批单》“核稿”栏签字。
会签:行文单位将文稿报党政办主任审核,在《审批单》“会签”栏签字。
签发:行文单位将公文样稿交综合楼605,由党委秘书报校长签发。
申请文号:由党委秘书在审批单上填写正式文号。
印制:行文单位领取正规红头纸,套头印制红头文件,并到综合楼614加盖学校公章。
存档:行文单位将印制完毕的红头文件一式两份、《审批单》、文稿电子版同时上交综合楼605存档。(要求文稿电子版的标题与正式发文标题一致,并在标题前标明文件号,如“印院函〔2012〕2号-关于***的通知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