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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4-20

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的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
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4日(星期日)执行5月3日(星期二)的工作安排、5月7日(星期六)执行5月4日(星期三)的工作安排。
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全体教职员工坚持非必要不出京,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,各单位严格审批管理。提倡广大教职员工假期不聚集、不扎堆,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,近期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,严防疫情输入风险。倡导大家继续坚持“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常消毒、一米线、用公筷”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、接种疫苗等防控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妥善处置,及时报告。每位师生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,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确保假期平安祥和。

党政办公室

2022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