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对在京高校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问题检查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7]371号)和北京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学校决定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7)》,对相关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、储存、使用、处置的实验室开展专项检查整改,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,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。本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自2017年10月16日至25日,在此期间,除本科教学实验活动和施工改造外,相关实验室暂停所有实验活动,特此通知!
学校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处
2017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