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的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妥善处置,及时报告。每位师生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,做好个人卫生防疫工作,尽量减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,确保假期平安祥和。
学校办公室
2023年4月3日